点击数:3473作者:郭飞虎2020-06-16 10:57:23
果敢大众网报道:根据2008国家宪法第196条规定,各自治州/区为充分发挥地方自治的优势,有权参照国家相关法律结合地方情况行使10项立法权。目前自治区已经于2016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果敢自治区市政发展法》,《果敢自治区消防法》也已经起草完成并于2019年6月份向掸邦政府进行了提交。
2020年3月3日,在第二次自治区例行会议上决定,根据掸邦相关法律起草自治区《道路桥梁法》、《中小型水力发电、供电管理法》及《自然水资源保护法》三项地方法草案工作进行了初步的安排,由魏三常委、白应能常委、昂庭令委员三位自治区领导分别带领相关部门开展三部地方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5月28日,自治区法案起草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正式确立了上述三项地方法起草委员会的名单,自治区常委魏三、白应能,委员昂庭令、自治区综合行政管理局、边疆民族发展局、公路局、警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项地方法起草委员会的具体组建情况如下:
一、《道路桥梁法草案》起草委员会由自治区领导委员会常委魏三出任主席,公路管理局局长吴庭令担任秘书长,地区法院、边疆民族发展局、农村地区发展局、住房建设局、自治区综合行政管理局、土地局、市政发展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起草工作。
二、《中小型水力发电、供电管理法草案》起草委员会由自治区领导委员会常委白应能出任主席,电力局负责人协杜熬担任秘书长,地区法院、农村地区发展局、自治区综合行政管理局、消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