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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敢自治区火灾预防法

点击数:1470作者:果敢大众网2020-11-07 12:49:22

果敢自治区火灾预防法

果敢自治区领导委员会法序1号

缅历1381年1月1日

(2020年 05 月24日)

 

第九章  罪责与惩处

 

第15条   如有违反第八章、第11条和第12条的禁止事项并造成严重灾害时,将被处以一年以下监禁或罚款、或两项并罚。
第16条    如有违反第八章、第14条的禁止事项,并造成严重危害时,将被判处以一个月以下监禁或罚款,或两项并罚。

第17条     任何鼓动违反此法中的禁止事项或参与违反将依照罪责与惩处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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