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为规范地区医疗行业、保障食品安全,整顿医院、诊所等医疗单位医生无证行医以及打击食品行业哄抬物价、售卖过期、劣质商品等行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管理局卫生处及老街区卫生局组成工作组,联合对市区医疗单位和各超市,商铺进行突击检查。
早上8点,由卫生处副处长耿德高带队,工作组从老街市一社区展开检查工作。 工作组在对医院、诊所及超市检查过程中,首先对经营合格证等相关必要证件进行查看,并认真耐心向医疗单位和商铺负责人普及和传达了关于规范医疗行业、食品行业的最新规定,要求其按照规定内容进行整改和执行。 卫生处关于规范整顿医疗行业和食品行业的各项规定内容如下:1、各医疗单位及个体诊所,前期已取得行医资格证和营业执照的,于2023年01月10日前,带原件及相关手续前往卫生处更换证件(营业执照有效期一年)。
2、各医疗单位及个体诊所,还未取得行医资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即发布通告起关闭营业场所,禁止营业。
3、缅籍医务人员取得国家行医资格证的,仍需到卫生处办理营业执照,如不办理禁止营业。
4、各饮食行业与医疗行业一致,于2023年01月10日前,带原件及相关手续前往卫生处更换证件(食品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一年)。
5、各医疗及食品行业禁止哄抬物价,禁止销售过期及变质物品,一经查处将禁止营业,并追究刑事责任。
6、未取得行医资格证的医护人员,可以在2022年12月13日至14日,在卫生处报名,参加2022年12月17日医疗系统考试,考试合格后将颁发行医资格证。
7、以上条例通告之后即时执行,如有违反,将追究其刑事责任。